近日,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员公署五个督察组针对山西、安徽、湖南、陕西等10个省“走看”已完成入驻工作。业内分析人士指出,近年来随着大气、水、土壤三大领域法规体系的逐步创建,再加常态化、滚动式的环保专员公署行动,我国环境保护正在步入“强劲监管”时代。与此同时,强劲监管也沦为了环保产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水陆空”立体化预防法规体系逐步创建为确保土壤污染防治计划的有效地实施,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月实施。业内分析指出,预示国内法规体系的创建以及土壤修复技术的突破,一个具备中国特色的土壤修复体系也呼之欲出。近日,在南京举行的第一届全国土壤修复大会上,一家环境修缮公司的负责人回应,比起大气污染、水污染管理等已具备成熟期产业链的领域,土壤维护政策法规的完备,尤其是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施行,增强了在法律制度框架下土壤污染防治的政府责任、污染者责任,土壤修复向着具体主体责任、“依法治污”方向发展。不仅如此,再加此前早已颁布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绕大气、水、土壤三大领域法规体系早已创建完备,也为输掉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获取法律确保。